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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2023年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生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5-22 来源: 作者: 浏览数:

为进一步扩大教职工医疗保障范围,加大医疗保障力度,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,工会为符合条件的全体会员购买了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(即“住院二次医保”)。

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相关事项如下:

1.保障期限:2023520-2024519

2.计划基本内容: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被保障人因病住院治疗(含急诊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),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,或者被保障人因意外事故、烧烫伤导致身故、残疾时,被保障人可按照本计划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,用于减轻被保障人家庭经济负担。

3.免责期:互助保障期生效之日起,执行30天免责期(意外事故无免责期)。

4.申请时限:自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日(以医疗费用专业收据上打印的出院日期为准)、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,一年内向互助会提交资料;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告知互助会,以便进行调查。

5.申请流程:见附件。

特此通知。 

附件: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

 

工会        

2023522